她将信交给李世民,两人对视一眼,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凝重。决战的时刻,越来越近了。
李世民立刻点了五千精兵,由秦叔宝率领,连夜出发,星夜兼程赶往兴洛仓。秦叔宝武艺高强,作战勇猛,且熟悉瓦岗军的战法,由他带队,最为稳妥。而李世民自己则留在晋阳,装作若无其事,应付父亲的查问,以免引起怀疑。
出发前,秦叔宝特意来见了韦若曦。他穿着一身玄甲,腰悬双锏,神色肃穆:“韦小姐放心,某定会护兴洛仓周全。”
韦若曦点了点头,心中百感交集。曾几何时,他们还是瓦岗寨的“敌人”,如今却为了同一个目标并肩作战。这乱世,真是变幻莫测。
她站在府门口,看着秦叔宝的队伍消失在沉沉夜色中,马蹄声渐远,心中默默祈祷。她不知道这场仗会打成什么样,只知道自己能做的,都已经做了。
七月初七,天还没亮,晋阳城里就弥漫着一丝节日的气息。虽然战乱当头,百姓们依旧会在门前插几枝杨柳,祈求平安。韦若曦却没有这份闲心,她早早起了床,换上一身素色的襦裙,坐在镜前,看着镜中自己苍白的脸。
就在这时,春桃匆匆跑了进来,手里捧着一个沾满泥土的包裹,脸色发白:“小姐,这是……刚才一个小孩送来的,说是给您的。”
韦若曦打开包裹,里面是一件沾着暗红色血迹的衣衫。那衣衫的料子她一眼就认出来了——是父亲生前最喜欢的一件锦袍,袖口内侧还有她亲手绣的一朵小小的兰花,那是她及笄时给父亲绣的,针脚还有些稚嫩。
衣衫上还附着一张字条,上面是李密潦草的字迹:“韦冲通敌的证据之一,今日午时,带你的诚意来还。”
韦若曦的手猛地攥紧,指甲深深掐进掌心。那件锦袍,是父亲在韦城时,百姓们凑钱为他做的,因为他为了救济灾民,把自己的俸禄都捐了出去。李密竟然用这件饱含父亲与百姓情谊的衣衫来威胁她,还用“通敌”这样的污名来玷污父亲的清白!
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,砸在那件染血的衣衫上,晕开一小片水渍。她一直努力保持镇定,一直告诉自己要坚强,可此刻,父亲的尊严被如此践踏,她再也无法保持平静。
“小姐,我们走吧,二公子临走前说,若事有不妥,就从后门走,他安排了人接应。”春桃拉着她的手,急得直哭,“我们不淌这浑水了,回韦城去,哪怕守着老爷的坟,也比在这里受气强!”
韦若曦抹掉眼泪,眼神却变得异常冰冷,像淬了寒冰。她将那件衣衫紧紧攥在手里,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,甚至微微颤抖。
“我不走。”她一字一顿道,声音不大,却带着一种决绝的力量,“我要去兴洛仓,亲手把李密的真面目揭穿。他想利用我,想玷污父亲的清白,我偏要让他看看,韦家的人,不是任他拿捏的软柿子!”
“小姐,不可啊!”春桃哭道,“那里是战场,太危险了!您一个女子,去了就是羊入虎口!”
“危险?”韦若曦笑了,笑声里带着几分悲凉,也带着几分豁出去的决绝,“这乱世,哪里不危险?躲是躲不过的。与其躲在后面做别人的棋子,任人摆布,不如亲手落子,看看这盘棋,究竟能下成什么样!”
她站起身,走到衣柜前,翻出一身早已备好的男装。那是她为了方便出行准备的,粗布的短打,腰间系着带子,穿上后显得利落了许多。她将父亲的私印小心翼翼地藏在怀中——那是父亲生前处理公务用的,上面刻着“韦冲之印”四个字,是证明父亲身份的唯一信物。又揣上一把小巧的匕首,藏在靴筒里。
做完这一切,她转过身,看着满脸担忧的春桃,语气缓和了些:“你留在这里,等二公子回来,告诉他,我去兴洛仓了。若我没回来……”她顿了顿,声音有些哽咽,却还是强撑着说下去,“就请他把我父亲的私印带回韦城,埋在他的坟前,告诉他,女儿没给她丢脸。”
说完,她不再犹豫,转身冲出后门,消失在晋阳的晨曦中。此时,第一缕阳光刚刚爬上城墙,将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,像一道倔强的箭,义无反顾地射向未知的远方。
李世民得知韦若曦独自前往兴洛仓时,正在府中与李渊议事。听到亲卫的禀报,他猛地站起身,脸色煞白:“她疯了吗?”
李渊皱起眉头,不满地看着他:“不过一个女子,何必如此失态?成大事者,不拘小节,些许牺牲,在所难免。”
“父亲!”李世民急声道,“她若出事,我们与瓦岗寨的约定就会暴露,秦将军的队伍也会陷入险境!而且……”他想说韦若曦并非普通女子,她有胆识,有智慧,不该如此牺牲,可话到嘴边,却又咽了回去。
李渊看着次子焦急的样子,忽然明白了什么,却只是淡淡道:“既然她要去,就让她去。若她能活着回来,便是她的造化;若不能……也算是为我军尽了力。”
李世民还想争辩,却被李渊挥手制止:“退下吧,做好你该做的事,莫要因小失大。”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