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还注意到,秦叔宝在寨内的威望很高,不少喽啰见了他都毕恭毕敬地称呼他 “秦二哥”。他似乎很忙,经常带着一些弟兄进进出出,神色匆匆,想必是在为攻打兴洛仓做准备。
第三天清晨,天还没亮,韦若曦就被一阵急促的号角声惊醒了。她连忙披衣走到窗边,撩开窗纸一看,只见寨内灯火通明,无数穿着铠甲、手持兵器的喽啰正集合在演武场上,翟让和李密站在高台上,正在发表战前动员。
“弟兄们!” 翟让的声音透过寒风传来,充满了力量,“兴洛仓就在眼前,那里有吃不完的粮食!打下兴洛仓,咱们就再也不用挨饿了!打下兴洛仓,咱们就能让天下人看看,咱们瓦岗军不是好欺负的!”
“打下兴洛仓!”“打倒隋狗!” 演武场上爆发出震天的呐喊声,士气高昂。
李密接着说道:“弟兄们,兴洛仓的守将秦叔宝已与我们约定,只要我们兵临城下,他就会打开城门接应我们。这是一场必胜的仗!出发!”
随着李密一声令下,瓦岗军的队伍如同一条长龙,浩浩荡荡地开出了瓦岗寨,向着兴洛仓的方向进发。
韦若曦看着这支庞大的队伍消失在风雪中,心中五味杂陈。她知道,一场大战即将爆发,而她的机会,或许也来了。
“春桃,我们该走了。” 韦若曦转过身,对还在熟睡的春桃说道。
春桃揉着惺忪的睡眼,迷迷糊糊地问:“小姐,我们去哪里啊?”
“去找秦叔宝留下的人,” 韦若曦眼中闪过一丝决断,“或者,想办法离开这里,把消息送出去。” 她不知道自己送出去的消息能起到什么作用,但她必须试一试。
两人简单收拾了一下,韦若曦把秦叔宝留下的那把匕首藏在袖中 —— 那是前几天秦叔宝见她们身边没有防身之物
韦若曦将匕首藏在袖中时,指尖触到冰凉的铁柄,忽然想起秦叔宝昨日送来的那捆柴火。他说 “后山雪大,柴火湿了不好烧,这是我让弟兄们提前劈好的干柴”,说话时眉眼间带着同乡的热忱,全然没察觉她接过柴火时,指腹在他腕间那到旧伤上多停留了片刻 —— 那道伤,父亲的兵书里提过,是齐郡剿匪时被流矢所伤,形状如半月,是秦叔宝独有的印记。
“小姐,咱们真的要走?” 春桃背着一个小包袱,里面裹着两个麦饼和半块咸菜,声音发颤,“寨门口肯定有守卫……”
韦若曦走到门后,侧耳听着院外的动静。风雪声掩盖了大部分声响,只隐约传来远处巡逻队的脚步声,比往日稀疏了许多。“他们主力都去了兴洛仓,寨内防守必定空虚,这是最好的机会。” 她推开门一条缝,见院墙上的守卫正缩着脖子搓手,目光望着演武场的方向 —— 那里还有零星的火把在晃动,是留守的老弱弟兄在收拾兵器。
“跟着我,脚步轻点。” 韦若曦拉着春桃,贴着墙根往西侧挪。那里有棵老槐树,枝桠歪歪扭扭地探过墙头,去年的枯枝还挂着残雪,正好能借力。她幼时跟着父亲学过几天爬树,此刻虽生疏,却借着雪滑的惯性,三两下就翻上了墙头。
刚要伸手拉春桃,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一声低喝:“谁在那里?”
韦若曦心头一紧,回头见是个瘸腿的老喽啰,手里拄着根木棍,想必是早年打仗伤了腿,负责看守后院。老喽啰的眼睛不太好使,眯着缝打量了半天,忽然 “咦” 了一声:“是…… 是韦姑娘?你们要去哪?”
“我们…… 我们想去茅房。” 韦若曦急中生智,指了指墙外不远处的矮棚 —— 那是寨里临时搭的茅厕,离后院最近。
老喽啰咧嘴一笑,露出缺了颗牙的牙床:“这天寒地冻的,茅房冷得很。快去吧,早去早回,别乱跑,不然秦二哥该怪罪我了。” 他显然没怀疑,转身往值班室挪去,嘴里还哼着不成调的山歌。
韦若曦松了口气,连忙拉着春桃翻出墙外。落地时脚下一滑,春桃 “哎哟” 一声,差点摔倒。“别出声!” 韦若曦捂住她的嘴,拉着她钻进茅厕后的灌木丛。
灌木丛里积着厚厚的雪,没到膝盖,走一步都咯吱作响。两人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山下挪,风雪打在脸上,像刀子割一样疼。韦若曦回头望了一眼瓦岗寨,只见寨墙在风雪中若隐若现,像一头蛰伏的巨兽。她忽然想起秦叔宝说起历城时的眼神,那样明亮,那样眷恋,心里竟有些不是滋味 —— 这些人,说到底,也只是想活下去的可怜人。
“小姐,我们往哪走啊?” 春桃冻得嘴唇发紫,说话都打哆嗦。
韦若曦从怀里掏出一块破旧的羊皮 —— 这是她从父亲的遗物里找到的,上面画着洛阳到长安的简易路线,瓦岗山的位置被父亲用朱砂圈了出来,旁边写着 “瓦岗贼巢,地势险要”。“往南走,去兴洛仓。”
“去兴洛仓?” 春桃吓了一跳,“那里不是要打仗吗?我们去送死啊?”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