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着想着,音落又举起了火把一字一句的看了下去。
楚狂人劫走周九牧之后两天,清欢也北上。
他打算先去找乌封,再送张心儿回山,最后去青云山接上灵儿和李胜权再回大原城。
本打算轻装简从,就与张心儿两人上路,哪里知道轩辕枫听后坚决不同意,大意是大哥贵为晋国逍遥王,又是新封,出行怎能如此草率,不仅要安全,更要有排面。
轩辕枫盛意拳拳之下,清欢拗不过,屠征便跟上一起了,还带了百名侍卫,虽然不是金狮护卫,但也是四五品的好手,并配上四马拉的豪华马车,这才作罢。
清欢与张心儿坐在豪华马车中,极为不习惯。
张心儿调侃道:“倒是第一次坐如此豪华的马车,还是沾了大王爷的光啊!”
清欢尴尬一笑,他何尝不想与张心儿单独相处。
见已经走了一日,便掀开马车的帘子,叫住屠征道:“留下两匹马,你们先去前看探路,不必跟着了。”
屠征一听眉头一皱开口道:“王爷可是嫌我们走得太快,我们可以走慢点就是了!”
说罢就要招呼人马放慢速度。
清欢满脸崩溃之色。
这屠征从小在军中,过的都是刀头舔血,随时丧命的日子,哪里懂什么男女之情,今年已经四十出头连女子的手都没有碰过,哪里会懂得清欢与张心儿的心思。
张心儿则在一旁笑弯了腰。
清欢见他榆木疙瘩,佯装生气开口道:“你废个什么话,让你们先走便先走,离我三十里以外,不许靠近,有事再来汇报,没事你们就先刀天剑山庄去等我,废话这么多,小心我打你板子!”
屠征憨憨一笑道:“遵命,王爷,那让他们走,我是否还跟着你~~~~”
你字还没说完,看见清欢面如黑铁,硬生生的憋了回去,拉上大队人马飞奔而去。
他们走后,清欢明显轻松很多,与张心儿两人两骑一路上欢声笑语,好不惬意。
此时的清欢已经不穿麻衣了,一身锦袍,玉带缠腰,高冠云髻,络腮胡子也剪短了些许,更显富贵,手中拿着一根莽头黑金手杖正是嗜血剑。
上次与红缨打斗之时之所以会失控吸血,边是因为外面的那层陨铁竟被清欢打出了裂缝,这才会使嗜血剑沾了血,所以清欢又将嗜血剑外壳换了更加坚硬的乌金铁,并将它改成一柄手杖。
这日他们走在山间,张心儿道:“若是依你的路线走,有一段路,离我家倒是不远。”
清欢打趣道:“聘礼还没准备想你让我如何去见伯父伯母?”

